河南许昌一主播散布“玉石利润百倍”不实言论被判赔260万元并被责令禁播删除

一、案件核心问题:虚假信息引发商业震荡 2025年3月,主播“柴怼怼”直播中称知名企业胖东来所售玉石“质劣价高、利润达百倍”,有关视频播放量超过700万次。经查证,该主播实际为某珠宝公司股东,直播中有意引导观众关注其关联企业产品。尽管胖东来迅速公开进货单、质检报告等材料澄清,但企业商誉仍受到明显影响,当月销售额环比下降23%。 二、司法认定:四重法律标尺厘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行为触及多项法律底线:其一,“百倍利润”的说法与监管部门核实的不足20%毛利率明显不符,构成对企业的商业诋毁;其二,虽未直接开通带货功能,但通过视频为关联企业引流,已具备经营者的实质特征;其三,以贬损竞争对手获取流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其四,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攻击性言论导致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害。 三、案件典型意义:确立三项裁判规则 本案判决形成三项具有示范意义的规则:一是商业评价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主观推测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二是市场主体身份认定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只要参与市场竞争就应接受规制;三是获取流量不得以损害他人商誉为代价。中国政法大学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指出,该案将“虚假流量”纳入不正当竞争范畴,是对数字经济中新型侵权形态的及时回应。 四、行业影响:双重警示效应显现 判决公布后,多家电商平台启动专项治理,下架涉嫌侵权的直播内容1200余条。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研究所数据显示,类似商业诋毁诉讼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8%。涉事企业胖东来也建立了“舆情监测—快速响应—司法联动”的维权机制。其法务负责人表示:“判决让企业看到司法机关保护实体经济的态度。” 五、前瞻观察:构建健康网络生态需多方合力 专家建议从三上完善治理:平台可建立主播信用档案,对多次违规者实行流量限制;行业协会应制定直播营销用语规范;监管部门可探索“黑名单+行政处罚”的双轨机制。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网络不正当竞争条例(草案)》已吸收本案裁判要点,拟对恶意诋毁行为设置更高的惩罚性赔偿标准。

网络空间连接着消费决策与企业生存,也为公共讨论提供了空间与边界。守住事实底线、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是表达自由与市场秩序得以共存的前提。对每一位参与者而言——流量可以创造价值——但若以失实言论换取关注,付出的不仅是经济代价,更会消耗社会信任,破坏行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