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2点左右,阜阳商场里发生了一件让人咋舌的事。一名叫孙某的女子带着两岁孩子在儿童乐园玩,结果因为工作人员建议给孩子垫尿不湿,避免随地小便,她直接炸毛了。孙某认定人家不想让她玩,死活不退掉之前已经消费的20元门票。要知道这门票是商场活动送的,而且孩子都玩了大半天了,根本不符合退票规则。管理人员跟她反复解释都没用,她越吵越凶,最后竟然打了110报警。 警察到了现场,孙某还是不肯消停。无奈之下工作人员掏出20元递给她让她别闹了。没想到这钱刚拿到手,孙某直接当着大伙面给撕了个粉碎。她还理直气壮地问民警:“我撕自己的钱犯法吗?”民警当场就指出故意损毁人民币是违法的。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故意损毁人民币的人会被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考虑到孙某态度极差,民警把她带到了派出所。最后依法对她进行了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再拽的人也不能把法律当儿戏。大家千万别以为“撕的是自己的钱”就没事了,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地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随便毁坏或者踩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