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重要前提;市场监管总局近日通报的数据显示,过去一年整治滥用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上收效良好,反垄断执法力度明显加强。 从执法成果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4%,办结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2%,这个增幅充分反映了反垄断工作的深化。此外,政府部门对拟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开展了全面审查,修改调整1.2万余件,有力确保涉及的政策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这些数据表明,无论是事后执法还是事前审查,反垄断工作都形成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 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之所以成为重点整治对象,根本原因在于其对市场秩序的破坏性。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出台歧视性政策、设置隐性壁垒等方式,保护本地企业,限制外地企业进入,这种做法虽然短期内可能保护了本地利益,但长期来看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损害了市场效率,最终伤害的是消费者利益和经济发展活力。行政性垄断则直接利用政府权力排除竞争,扭曲市场机制,其危害更为直接。 为继续加强反垄断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今年的三个重点方向。在严格执法办案上,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推动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同时对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强化惩戒震慑,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这种精准化、差异化的执法策略,既能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又能避免"一刀切"式的过度干预。 源头治理上,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研究修订配套实施办法,健全重要政策措施审查机制。这意味着从政策制定的源头就要把好关,严格限制例外规定适用,坚决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快数字技术赋能,提高审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这种预防性的制度设计,比事后处罚更意义在于前瞻性和有效性。 合规建设上,市场监管总局将利用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加强跨部门风险会商和信息共享,增强政策协同性。聚焦重点领域主动强化合规指导,常态化风险预警,适时通报执法案例、制发工作建议、作出合规提示。这种主动引导和风险预警机制,有助于政府部门和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竞争法规,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从更深层看,反垄断执法的加强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只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才能实现商品、要素、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才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这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很重要。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以更严格的执法、更前置的审查和更常态的合规治理,推动政府行为边界更加清晰、政策制定更加规范,不仅是对个案的纠偏,更是对制度环境的重塑。持续把"统一规则、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落到实处,方能让各类经营主体在同一赛道上比拼效率与创新,为经济运行注入更持久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