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报告再提完善个税制度:从普惠减负走向更有力的收入调节改革

与居民收入息息有关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正进入新发展阶段。根据近期公布的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以及"十五五"规划纲要,个税改革的政策导向已经清晰呈现:从过去侧重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转向更加强调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目标。 这个转变源于对现实问题的深刻认识。2019年的个税改革是一次里程碑式的调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等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改变了此前不同收入来源适用不同税率的不公平状况。当年通过提高起征点至5000元、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措施,实现了超4400亿元的减税规模,有力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然而,随着改革的推进,其局限性也逐步显现。研究表明,虽然综合课税在理论上提高了个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但由于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税率结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个税平均税率大幅下降,整体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反而被削弱。这直接影响了个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工具的有效性。 从国际对标来看,差距更加明显。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数据显示,2021年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重达到24%,而中国同期仅为8.1%。这一显著差异表明,中国个税占比明显低于主要经济体平均水平,制约了其收入分配调节和财政收入筹集功能的利用。 基于这些认识,新一轮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根据规划纲要的部署,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几个上的工作:一是逐步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等税收政策,使不同来源的收入都纳入更加规范的税收框架;二是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和监管体系,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三是充分起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用,同时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抵扣力度;四是探索完善资本利得税收调节机制,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 这些举措表明了个税改革从单项政策调整向税制顶层设计的拓展,从普惠性减税向强化调节功能的转变。这种转变并非削弱对中低收入群体的照顾,而是在维持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更加强调通过税收杠杆作用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数字经济的发展为这一转变提供了现实基础。去年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平台企业报送经营者的收入信息,使得相关缴税明显增长。这说明通过强化征管、制度性堵漏,确实能够增加个税等收入,为改革创造了条件。 专家普遍认为,提高个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个税作为最重要的直接税之一,其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对于优化税制结构、促进社会公平至关重要。同时,这也符合国际通行的税制改革方向,即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税收调节机制。

个人所得税改革正从局部调整转向系统重构。这场变革不仅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实践。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科学合理的税制设计将成为促进社会公平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