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碰瓷”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2026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之所以把劳动“碰瓷”这种行为给说得很直白地否定掉了,最根本的还是因为就业是老百姓的最大实惠。你看看这份报告里提到的职场部分,实际上就给了两个“规制”。一个是实实在在地保护劳动者权益,特别是要依法防止用人单位用不合理的考核去辞退员工;另一个是防范权利被人给滥用,说白了就是依法支持用人单位去解除那些瞎编病情或者故意消极怠工的员工的劳动合同。 至于那个周某的例子,那就是最好的说明。周某当时说自己身体不好需要卧床休息,就向公司申请了长期病假。可公司后来发现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给了保障条件以后,周某还是不回岗工作,而且好几次还跑去外地看演唱会。最后公司和周某解除了劳动合同,结果周某还反过来说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公司索要病假工资和赔偿金总共4万多块钱。不过法院最后驳回了周某的全部诉求。 这里面的道理其实很清楚:法律不光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还要维持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为什么最高法这次专门在工作报告里提到要规制劳动“碰瓷”?因为这种行为真的是太让人看不下去了。有些劳动者打着维权的旗号干的其实就是“碰瓷”的事,他们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故意不干活、频繁跳槽之类的,等辞职或者被辞退以后就恶意索赔牟利。这种做法不仅加重了守法企业的负担,还搞乱了用工市场的规矩。 所以人民法院这次就用法治的尺子把这种行为给划清楚了界限。把规制劳动“碰瓷”的内容写进报告里,明确支持用人单位合法处置问题,这既是对社会关切的一个有力回应,也是在通过司法力量来引领社会诚信风尚。 护民生、守公平。这两个“规制”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落脚点是一致的:都是要用法治的力量去规范劳动关系,把老百姓的饭碗给端稳了。只有用法治的力量让正当维权变得理直气壮、恶意“碰瓷”变得寸步难行,才能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负其责,形成一种互相配合、共同发展的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