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河虾”吃完才发现是上海明令禁止的生腌制品

古先生2024年底到松江区一家餐厅吃饭,吃完才发现这家店卖的“河虾”,是上海市明令禁止的生腌制品。他把这事举报给了市场监管部门,后来监管部门认定这确实是不能卖的东西。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了,松江区域内禁止售卖炝虾、生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还有醉泥螺这些直接用调料腌渍的食物。法院审判庭的法官白志中解释说,这种没经过加热煮熟的食物,可能藏着致病菌,很不安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古先生就把这家餐厅告到了松江区人民法院。 在桂可欣和朱俊辉的编辑下,记者陈菲茜采访了相关的法官张晋洲。经过张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商家意识到自己做错了。松江法院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这个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十,要是增加的赔偿金额不够1000元的话,就按照1000元来算。最后商家和古先生达成了协议,当庭支付了1000元赔偿金。许萍和张晋洲审核了这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