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湿地保护成效显著 国际红树林中心获全球支持

问题:湿地作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承担蓄洪防旱、净化水质、固碳释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关键功能,也是许多地区传统生产生活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随着城镇化推进、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上升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叠加,部分湿地一度出现退化、破碎化加剧等问题;沿海红树林生态系统也受到外来入侵物种扩张影响。如何统筹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原因:我国湿地保护成效明显,关键于治理理念与制度供给同步完善。一上,顶层设计持续强化,依法治湿地逐步走向制度化。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后,配套制度加快落地,地方立法相继跟进: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完成省级湿地保护条例制修订,初步形成以法律为统领、部门规章与地方条例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另一方面,管理更加精细,突出分级分类管理与重点区域保护并重:我国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发布国家重要湿地80处、省级重要湿地1208处,通过“清单化”明确管理边界和保护责任,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同时,工程实施与科技支撑同步推进,近年来累计实施38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推动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100余万公顷,为遏制局部退化趋势提供了直接支撑。 影响:多维度的保护修复行动,正带来生态、社会与经济的综合效益。生态层面,湿地连通性和栖息地质量提升,有助于增强区域水安全和气候韧性;沿海红树林修复扩大蓝碳空间,对提升海岸带抵御风暴潮能力具有现实意义。社会层面,公众可共享的生态空间不断扩大:我国设立国家湿地公园903处,约90%的国家湿地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每年吸引游客约3.2亿人次,湿地也成为开展自然教育、提升公众生态意识的重要平台。国际层面,我国持续深化履约合作,提出湿地保护的中国方案,推动成立并高质量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意向成员国增至20个,为全球湿地治理提供更多公共产品。 对策:面向“十五五”,湿地保护将从“项目推进”深入转向制度化、系统化、长效化。其一,健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强化依法监管与执法协同,推动保护责任落实到地块、到主体。其二,夯实科学基础,推进湿地生态系统本底调查、动态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提升对退化风险、入侵物种扩散和极端气候影响的识别与应对能力。其三,完善总量与空间管控,探索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守住生态安全底线,避免“修复一处、破坏一处”的反复。其四,统筹实施重点工程,持续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巩固互花米草防治成果,形成“预防—治理—巩固”的闭环管理。其五,推动价值实现与民生改善协同,加快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引导生态补偿、绿色产业与社区参与相结合,让保护者受益、受益者付费,增强基层与社会力量参与的内生动力。 前景:从国际重要湿地数量提升、湿地城市品牌建设到大规模修复工程推进,我国湿地保护正从单点修复走向系统治理,格局性变化逐步显现。随着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和总量管控落地,未来湿地保护将更强调“以水定湿、以湿护水”的整体思路,强化流域—湖泊—河口—海岸带协同治理。可以预期,在制度约束更严格、科学支撑更有力、公众参与更广泛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将持续增强,湿地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和提升公共福祉上的作用将更加突出。

湿地保护取得的成效表明,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非对立,而是可以相互促进、实现统一。我国在湿地保护中坚持守住生态底线,也兼顾民众福祉;既着眼当下,也注重长远。这种系统、科学的治理思路,为全球生态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持续深化湿地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国际承诺的落实,也是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