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推动低空保险提质扩面 加快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风险保障体系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正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产业加速扩张的同时,保险保障体系相对滞后。为回应此领域的风险保障需求,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低空保险体系建设进入系统推进阶段。当前低空经济覆盖研发试验、生产制造、飞行运营、基础设施配套等多个环节,各环节风险特征差异明显。现有保险产品多围绕有人驾驶航空器设计,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低空飞行器等新业态的风险覆盖存在空白。保障缺口不仅影响产业规模化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市场主体的投资意愿。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产业趋势,逐步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这意味着保险机构需要围绕飞行安全、技术安全、网络与数据安全、环境与设施安全以及人为操作安全等维度推进产品创新。尤其针对微型、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要推动保险产品便捷化、智能化和全流程线上运营,降低企业与个人的投保成本与时间成本。在中型、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上,实施意见提出加大供给力度,同时继续优化完善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保险。这样的差异化导向既聚焦补齐新业态保障短板,也兼顾传统航空保险的稳定供给,推动新旧业态协同发展。承保理赔机制的优化是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提出整合专业资源、优化承保理赔流程,有助于提升服务体验并增强市场信心。同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可提高风险评估的精准度与理赔处理效率,进而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竞争力。在国际竞争层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及再保险支持力度,旨在帮助低空产业企业拓展海外应用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随着低空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完善的出口保险体系将成为我国低空产业“走出去”的重要支撑。

低空经济要实现稳健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尤其是保险保障的支撑。此次政策着眼于补齐现实短板,也强调以科技提升风险治理能力,表明了“发展与安全并重”的思路。随着配套措施逐步落地,我国有望在全球低空经济竞争中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保险+科技”协同模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