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处理办法 明确认定标准与办理程序 2026年5月起施行保障资金安全

问题——业务扩量提效背景下违规风险显现 近年来,海南住房公积金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线上线下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降低购房成本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部分环节出现了一些违规行为,如伪造材料、隐瞒信息、虚构交易等,导致骗提骗贷风险上升。这些行为隐蔽性强、操作链条化,且利用跨平台信息不对称的漏洞,不仅损害了公积金制度的公信力,还可能引发资金安全和管理秩序问题。 原因——利益驱动与制度短板并存 公积金资金具有成本低、期限长等特点,若监管和核验不到位,容易被不法中介或个别人员钻空子。此外,过去对骗提骗贷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尚未完全统一,尤其是对“超额提取拒不退回”“备案撤销后拒不返还”等情形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为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失信认定程序,出台专项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影响——损害合规缴存人权益与扰乱管理秩序 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专款专用特性是其核心价值。骗提骗贷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资金损失,还会挤占合规缴存职工的利益,增加整体风险成本,影响贷款发放和资金流动性。更严重的是,此类违规行为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可能引发模仿效应,破坏社会诚信环境和公共治理权威。因此,建立“标准明确、程序规范、处置严格”的治理体系至关重要。 对策——细化行为边界,完善处置机制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的《办法》对骗提骗贷行为进行了详细分类,并设置了兜底条款以应对新型违规手法。 骗提行为包括: 1. 使用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提取公积金; 2. 虚构住房消费行为提取; 3. 通过频繁变更婚姻关系或多人买卖同一套住房套取资金; 4. 在承诺制办理中虚假承诺提取; 5. 通过虚假诉讼强制划扣资金。 此外,两类视同骗提行为包括:提取额度超政策且拒不退款、购房备案撤销后拒不退回资金等。 骗贷行为包括: 1. 使用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申请贷款; 2. 虚构房产交易获取贷款; 3. 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或未按规定使用资金。 两类视同骗贷行为包括:贷款期限或额度超政策且拒不整改、备案撤销后拒不结清贷款等。 在程序上,《办法》明确了“早发现、快核查、严处置、可执行”的原则,涵盖线索发现、初步核实、立案调查、行政处理决定及强制执行等环节。管理部门将根据情况暂停涉及的业务办理,并采取线上线下核查措施,确保事实查清后依法处理,形成闭环管理。 前景——以制度刚性提升治理水平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房地产交易和公积金业务场景日益复杂,违规手法可能呈现中介化、链条化趋势。《办法》通过制度化设计统一全省处置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增强震慑力。未来,治理成效将依赖于信息共享、核验能力及跨部门协作的更强化,包括与住建、财政、人民银行、公安等部门的数据核对和案件协查。同时,加强政策宣传,避免因误解政策而引发的合规风险。

住房公积金的民生属性要求其管理必须兼顾公平与安全。海南此次制度创新不仅填补了监管空白,还通过技术与信用体系的结合,为住房金融健康发展探索了新路径。只有确保每一分公积金都用于真实住房需求,这项惠民制度才能真正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