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家暴致死案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恶性家庭暴力犯罪受法律严惩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近日做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金昊的上诉请求——维持原一审判决;这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致命悲剧,再次将家暴问题推向舆论焦点。 案件事实清晰。2025年8月21日晚,金昊酒后回家,因妻子刘某某发现其向他人发送暧昧信息而引发争执。金昊随即对刘某某实施暴力,先用玩具刀划伤其手臂和臀部,继而用拳头、巴掌多次击打其头面、胸部等部位,并将其拖拽至多个房间。暴力行为持续后,金昊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反而回卧室玩手机休息。次日清晨,刘某某被发现已无生命迹象。经医学鉴定,刘某某系因钝性外力作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令人震惊的是,犯罪发生后的毁灭证据行为。金昊的母亲张某刘某某被送往医院后,主动清洗现场带血床单,用雨衣包裹损坏物品运至他处藏匿,冲洗监控设备,隐藏血迹物品。这多项行为表明,家庭成员对犯罪的包庇不仅加重了案件的恶劣性质,也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昊死刑,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 案件背后的家暴问题更值得关注。据了解,刘某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其弟弟向媒体透露,姐姐多次被殴打,曾考虑离婚但因子女抚养权问题而作罢。为隐瞒伤痕,刘某某即使在炎热季节也穿着长袖,将眼角伤口谎称为骑车摔伤。这种隐忍和退让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值得反思的是,受害人生前未向相应机构求助。孟村县妇联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未接到刘某某的家暴求助。这说明受害人可能因为多种原因——包括对法律保护的不了解、对求助渠道的陌生、对家庭隐私的顾虑——而选择了沉默。这种沉默往往为施暴者提供了继续作恶的空间。 从案件处理的程序看,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了故意杀人犯罪,同时对包庇犯罪的家庭成员也进行了追究。这反映了法治精神和对生命权的尊重。但从预防角度看,这起案件暴露出家暴干预机制的不足。妇联、公安、社区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对家暴苗头的识别和预警能力有限,对受害人的主动关怀和法律援助还不够充分。 近年来,我国在反家暴立法和执法上取得了进展,但实践中仍存在诸多挑战。家暴具有隐蔽性强、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等特点,需要全社会形成更加敏感的预警机制。涉及的部门应加强对家暴案件的主动发现能力,建立更加便捷的求助渠道,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援助。同时,应强化对施暴者的法律制约,让其为暴力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触碰法律底线、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问题;终审维持死刑判决表明了对严重暴力犯罪的明确态度。更值得推动的是,把每一次个案审理转化为制度完善的契机,让警示不止于震慑施暴者,也能让潜在受害者更早获得保护、让基层干预更快更准更有力,以法治与治理共同守住生命安全与家庭安宁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