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益阳市律师协会召开交流座谈会,就推进法治建设进行了系统交流。
益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文哲出席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戴新安主持会议。
这次座谈会是加强司法机关与法律职业共同体沟通联系的重要举措。
当前,推进法治建设需要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群体的紧密配合。
益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盛焱通报了2025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市律协会长徐健介绍了律协工作安排。
来自全市的9名律师代表结合执业实践进行了深入发言。
这些律师代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益阳法院在服务保障大局、提升审判质效、优化诉讼服务等方面的成绩,同时针对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赫山区法院、桃江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对律师的关切问题逐一作出回应,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在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群体都是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
这三方虽然职能不同、角色各异,但目标一致、使命相通。
如何形成更加有效的合力,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
座谈会强调,要同心同向,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
会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
人民法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精于从法治上办事情,共同促进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要求司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大局,体现人民司法的根本属性。
二是坚守法治信仰,共筑公平正义防线。
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广大律师要忠实履行法律职业责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司法秩序和法治尊严。
这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模式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特征。
三是深化良性互动,构建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
这是当今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
座谈会强调要健全法院与律协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交流互动,深化协作配合,进一步构建法官和律师的"亲""清"关系。
所谓"亲",就是关系要亲密、沟通要顺畅;所谓"清",就是界限要清晰、廉洁要坚守。
这样的关系定位既体现了法律职业的共同追求,也为优化司法环境奠定了基础。
从深层看,这次座谈会反映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趋势:传统的法院与律师"对抗"模式正在向"合作"模式转变。
这种转变基于对法治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
在现代法治框架下,法官和律师虽然立场不同,但都是法治的守护者和建设者。
法院追求的是案件的公正处理,律师追求的是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两者在维护法治原则上是一致的。
建立"亲""清"的工作关系,不仅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也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益阳作为湘中重要城市,近年来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法院系统通过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律师队伍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当事人权益。
这次座谈会的召开,标志着益阳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更加强调各方合力、更加注重协同发展的阶段。
法治建设既要依靠制度的刚性约束,也离不开职业共同体的良性运行。
法院与律师协会以开放姿态开展常态沟通,既是回应实践关切的务实之举,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路径。
期待相关共识持续转化为可复制、可评估的制度成果,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环节中更加可感可触,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更稳定、更持久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