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办案中26个“程序违法”

公检法办案中26个“程序违法”,咱们细说一下这些事儿:首先得把侦查机关的管辖权弄清楚。办案人员该回避的时候没回避也不行。要是有人申请回避,公安要在2天内给出决定,复杂情况最多能给5天。驳回申请后不服,还能在5天内复议。还有检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法律援助,该不该给他们配律师。收集证据的程序对不对,检察院要依法纠正这些问题。如果有人投诉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受理部门必须在30天内给出处理结果。 取保候审的条件、方式、时间是否合法都得看明白。监视居住的程序和执行地点符不符合规定,是不是通知了家属也得核查清楚。查封扣押财物的程序有没有问题,财物和案子有没有关系,是不是有清单保管。拘留要出示证件,送看守所不能超过24小时,还要通知家属和讯问。拘留审查逮捕的时间有没有超过期限。逮捕后也要出示证件和通知家属。被逮捕后检察院还得审查羁押的必要性。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话,公检法要在3天内给出答复。不同意变更的理由要说明白。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也得在10天内做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强制措施到期了就得释放或者解除。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得合法,交给本人或者成年家属都可以。讯问的时候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还得有2人在场。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超没超?延长期限有没有报批手续?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意见,侦查机关得听并记录下来。检察院审查的时候也得讯问嫌疑人、听辩护人意见并记录下来。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检察院得告知权利并听取意见记录下来。自愿认罪的具结书要是律师在场签字才合法。最后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也得符合规定。 综上所述这26个点,咱们可以把它们作为办案的基本框架。只要这些关键点都把握好了,案件办理就能更规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