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给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济南给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济南市区范围内,无论自行达成交易,还是通过中介或者住房租赁企业签订的合同,都得进行备案。只是公租房、短租房等特殊情况可以豁免这个规定。针对备案主体问题,无论是房东和租客自己签约的,还是房东和经纪机构或者企业之间的签约,一律由签约方来负责备案。如果房东没去备案,租客也可以自行办理。为了便于市民操作,各区县(功能区)的住建部门还会提供窗口服务和网上平台办理这两种途径。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填写合同的信息一定要真实有效,提供的出租房屋也得产权清晰,且不能有隔断、厨房、卫生间这些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的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也不能给那些禁止出租的房子提供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