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九三学社社法委成员,也就是现在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上海的九三学社社法委成员,也就是现在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金律师,近期在他的执业工作中碰到了一个典型案例,正好可以借此聊聊关于“共同继承”的那些事。2018年那会儿,上海市宝山区的这位王老有三个子女。原本大家商量着房子先不出卖,用来出租后租金平分,大家的日子也算和和气气的。可时间一长,因为修房子、分钱不均,还有某人急用钱想卖房,之前的协议彻底作废。当年在浦东芷江西路街道活动时,王老的家人就是在法庭上闹得不可开交,往日的亲情也因此消磨殆尽。这种情况在遗产继承里其实挺常见,因为这里面隐藏着法律特征和巨大的风险。 所谓共同继承,指的就是当父母一方过世后,留下的财产得由几个子女共同承受。这里面最核心的点是,在没分割之前这些财产属于大家“共同共有”,谁也不能擅自做主卖或抵押。就像那套房子一样,哪怕只有一个人想卖也得看其余两人的脸色。大家享有的份额通常是按法定比例来定的,但这个比例只有在最后分家产时才会变成具体的钱或房子面积。 至于怎么管理这些遗产,通常需要大家商量着来。要是碰上像卖房这种大事意见不统一,就得通过打官司解决,过程又费钱又费力。金律师根据多年经验发现,这类继承纠纷主要出在管理上卡住了、分割的时候找不到好办法、还有就是大家的感情慢慢就变淡了。毕竟这不仅仅是分财产这么简单,更是在考验大家的沟通能力和对亲情的态度。 要想规避这些风险其实也不难。最好的办法是在拿到遗嘱之前大家就坐下来好好聊聊,把家产的范围、怎么分、分多少钱、欠谁的钱这些都写进一份书面的《遗产分割协议》里。如果实在谈不拢还可以找个“遗产管理人”来帮忙。这个角色就像个中间人一样负责处理债务、算账甚至分钱,能让大家不直接起冲突。 作为九三学社张江支社的副主委和九三学社社法委的委员,金律师硕士毕业后就在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很久。2018年他被评为宝山区优秀青年律师和业务骨干,还是浦东新区的巾帼建功标兵。他不仅擅长打官司还会调解矛盾,就像在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还有奉贤妇联做反家暴宣传那样充满同理心。 对于这类纠纷处理得好不仅能帮到法律层面的问题还能保住家庭的和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之前就采纳过他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如果您正在为遗产分割的事情发愁或者想提前做好规划,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一起聊聊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