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完成人事选举 通过专委会主任任命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月29日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选举任免工作。这次人事安排是推进省人大机构建设、完善人大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 会议选举王东江、王耀东、艾学峰、左孟新、付德辉、朱裕忠、汤黎明、李焕春、余建红、张知干、张春新、陈超、范勃、胡梯、姜员平、黄楚珊、戴运龙等17名同志为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新当选的常委会委员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女性委员占比达到35.3%,反映了性别结构的优化。这些委员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参与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在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选举中,会议表决通过了四个主任委员人选。陈超担任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将主要负责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建设。余立钢担任省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将重点关注经济发展、财政管理等重大经济问题。张知干担任省十四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将着力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赵坤担任省十四届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将深入做好涉及华侨、民族、宗教等的工作。 这次人事任免体现了广东省人大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专门委员会是人大的重要工作机构,主任委员作为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负有推进涉及的领域工作的重要责任。新任主任委员的产生,是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的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认可度。他们将在新的岗位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职责,为广东省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从工作机制看,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体系更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将在新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加快立法调研、监督评议、代表联系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常委会委员队伍的扩充,也为人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加充分的人力资源保障。

依法选举、依规表决,既是大会的重要程序,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命力的体现。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履职效能,关键在于围绕发展所需、民生所盼、治理所急,持续提升立法质量和监督实效。随着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力量更加强,广东有望在法治轨道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建设的确定性应对改革发展的新课题,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