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某国际度假酒店项目中,B公司是总包方,A公司是开发商,C公司和B公司达成了2号、3号楼的建设合作意向。后来这两个公司把主体劳务工程交给D公司去做,双方也签了合同。D公司在2022年收到了C公司发来的停工通知。因为停工时间太久了,复工日期又不确定,D公司被要求撤场,但没做任何结算。 最后D公司因为停工损失、预期利润损失还有保证金这些问题没谈拢,就把C公司告到了东方法院感城法庭。 东方法院接手了这个涉及金额超过3500万元的纠纷,法官们在开庭前先试着调解一下,可结果因为预估的工程款高达3582万元,工程量又还没最后算清楚,调解没成功。案子只好进入正式的诉讼程序。 为了把事情弄清楚,法官们特别查了工程量和笔迹鉴定的问题,还多次组织了质证和规范庭审。在弄清楚了各自的责任后,法官继续给大家讲道理、沟通协调。最终大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找到了一个平衡点,案子就和解了。 记者杨作品报道,编辑符宛宜负责整理这篇新闻。 东方法院表示以后会继续用“枫桥经验”来处理纠纷源头治理。坚持用心办案、用专业的审判来解决难题。他们想用司法温度回应大家的诉求,让公平正义变得更实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