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光复西路2077弄黎金苑小区的公共用房使用问题成为居民关注焦点;小区综合楼2楼部分房屋产权登记业委会名下,但实际由海鑫居委会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此调整使得原本开放的社区活动室转为预约制,并规定晚间8时关闭,导致许多老年居民冬季无法正常开展室内活动,被迫转至户外。 问题核心在于房屋权属登记与实际用途的不一致。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小区公共用房的使用变更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主代表反映,当前使用方案未履行征询程序,涉嫌程序违规。而居委会上则表示,办公需求源于社区服务扩容,但未能出示有关授权文件。 该事件折射出三方面深层矛盾:其一,部分基层单位对物权法规执行不严格,存在“先使用后补程序”的惯性思维;其二,老龄化社区中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现有设施难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活动需求;其三,业主自治组织与行政机构间的权责边界有待厘清。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纠纷的解决应遵循“尊重产权”与“保障民生”双原则。建议立即启动三方协商机制,由街道牵头组织业委会、居委会及业主代表协商。短期可采取分时段共享空间,长期则需通过业主大会明确公共用房使用规划。普陀区房管局表示已介入调查,将督促相关方依法整改。 从更大视角看,本次事件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典型样本。随着新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推进,未来需深入细化公共资源使用规则,建立“需求评估—民主决策—动态监督”的全流程管理机制。
社区公共空间虽小,却关系民生冷暖与治理水平;让老年人有活动场所、让公共资产透明运行,关键在于依法依规、公开协商。只有程序到位、服务细致,才能化解矛盾于萌芽,让社区的便利与信任在日常中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