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组织红泥湾法庭的郭凤香法官处理了一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当事人包括该农业公司股东黄某以及其他三名股东,他们就公司证照和印章等资料的管理产生了分歧。李亚瑾和魏广宝报道了这件事。3月13日,在这个法庭的调解室内,这个问题得到了化解。黄某把保管的印章和证照给了公司。这个案件的起因是黄某长期占据公司资料,使得公司受损。 郭凤香法官了解到,问题不仅仅是返还印章,而是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她意识到如果简单结案,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她把焦点放在实质解纷上。通过电话沟通了解情况后,她发现这是小微型民营企业之间因运营、财务和印章使用产生的严重分歧。郭凤香法官在法庭组织了一次特殊的“股东会”,把三名股东召集在一起讨论。 这次“股东会”由三名股东共同签字决议圆满结束。法官给了他们机会和平台来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他们在法庭上讨论了规范印章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和设立监事会等关键问题。经过一番坦诚交流后,三名股东达成共识并信任彼此。于是就有了此次成功的“法庭议事”方式来处理涉企案件。 这次事件不仅帮他们化解了纠纷,还给他们把规矩立起来了。宛城区法院一直在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并致力于从根源上化解企业经营中的深层次矛盾。接下来,他们将继续探索新的路径来处理涉企纠纷。 李亚瑾报道了这次事件:“没想到竟然在法庭里开了一次股东会。”李亚瑾表示这次活动为企业规范发展服下了“定心丸”,通过实质解纷方式提供了法律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