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会摆摊引发的纠纷,一个人判刑一年八个月,还有八万多的赔偿费

前阵子,利辛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件事儿,就是庙会摆摊引发的纠纷,结果一个人判刑一年八个月,还有八万多的赔偿费。之前利辛县因为这事挺火的,好多人都在关注。在利辛看“利网”就能直接关注,还有客服微信叫lixinren。邻里乡亲的,摆摊本来是和气生财,结果为了摊位占地这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最后还动了刀子。被告人王某和被害人程某是同村村民,两人经常在镇里庙会摆摊卖水果补贴家用。平日里两个人没什么深仇大恨,可是这次庙会摆摊的时候,王某觉得程某的水果篮把他的摊位给挤没了,影响生意。他上去找程某理论,两人一开口就吵起来了。情绪一激动,邻里情谊就抛到脑后去了。冲动之下,王某从摊位旁边拿了把菜刀,对着程某的手部和腿部砍去,直接把程某砍伤在地送医院了。经过鉴定,程某受了轻伤一级,得休养好久还要做手术取钢板,住院和误工费用把他家里拖得不行了。而王某因为冲动也让自己家庭陷入高额赔偿和亲人坐牢的局面。小摩擦变成了两败俱伤的悲剧。利辛法院审理觉得王某因为这个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一级,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他有自首和认罪认罚这些从轻情节,法院还是给他判了刑。最后给王某判了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还得给程某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等等费用总共八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