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 破解产学研“最后一公里”难题

广东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改革旨打破科研成果与企业生产之间的壁垒,为科技创新转化提供新的制度框架。 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突出矛盾。一上,高校和科研机构产出大量专利和技术成果,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急需技术升级却望而却步。根本原因于体制机制障碍:科研人员因担心责任和风险而不敢转化、不想转化,企业则因技术成熟度不确定、投资风险大而不敢接纳。这种"两端冷"现象导致大量科技成果长期"沉睡"在实验室。 为破解这一难题,广东创新推出"2+1"转化模式。其中"先使用后付费"允许企业以免费或极低成本试用技术,待产生实际效益后再进行正式许可和支付费用,大幅降低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初期投入和风险成本。"先使用后合作"则在试用基础上,支持双方继续深化合作,包括共同成立公司、联合研发等多种形式。此外,"先使用后行权"为科研成果提供快速转化的"绿色通道",允许先行使用,后续再处理产权事宜,大幅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间。 省科技厅副厅长杨军表示,这一改革是广东构建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自然延伸,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四链"深度融合的具体行动。《措施》围绕"创模式、厘责任、强激励、立保障"四个上提出十条具体举措。 激励政策是改革的重要支撑。对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先用后转"成果可择优认定为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收益分配上予以倾斜,这对科研人员的评价晋升和经济收益都是实质性利好。对成果单位,要求设立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奖励转化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人员,改变了过去"甩手掌柜"现象。对技术转移机构,建立评价体系并定期公布优秀名单,引导其专业化发展。这种多层次激励设计有效激发了各类主体的内生动力。 为降低转化风险,广东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属科技保险与担保产品,发挥金融风险分担作用,为可能的转化失败提供保障。同时,广东将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线上服务平台",实现成果发布、对接、签约、备案全流程透明可追溯,打造可信赖的官方服务枢纽,让各方主体"敢于尝试,放心合作"。 这一改革并非孤立举措,而是广东近年来系列政策的延续和深化。近年来,广东科技部门连续出台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等多部政策法规。在多部门协同联动下,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改进。2025年1至11月,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共登记输出技术合同9083项,同比增长6.62%;合同总金额61.31亿元,同比增长11.40%,充分说明了改革的实际成效。

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在于解决"能用、敢用"的问题;广东通过降低试错成本、明确责任边界、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创新成果更快走向产业化。随着制度完善,"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通道将更拓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