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商务部网站消息显示,针对原产于日本、加拿大以及印度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我国依法开展反倾销调查并作出最终裁定:原产于日本和加拿大的进口产品存倾销,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遭受实质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原产于印度的同类产品反倾销调查依法终止;依据终裁结论,我国将自2026年3月14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加拿大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原因)卤化丁基橡胶是丁基橡胶的改良产品,分为氯化丁基橡胶与溴化丁基橡胶两类,具有硫化速度快、与多种不饱和橡胶相容性好、自粘性和互粘性强等特点,广泛用于无内胎轮胎气密层、耐热软管与输送带、药用瓶塞、密封材料等领域。该产品连接上游石化原料和下游轮胎、医用包装及工业制品等行业,产业链带动效应明显。市场竞争中,若低价进口以不公平价格进入,容易冲击国内价格体系,压低产能利用率和盈利水平,进而影响行业预期与稳定。此次终裁基于对倾销幅度、产业损害及因果关系的持续调查,表明了以事实和规则为依据的贸易救济做法。 (影响)根据公告,征收范围为原产于日本和加拿大的卤化丁基橡胶(税则号40023910、40023990)。税率上,日本丁基株式会社适用15.0%,其他日本公司适用30.1%;阿朗新科加拿大有限公司适用13.8%,其他加拿大公司适用13.8%。措施实施后,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对应的产品时需向海关缴纳反倾销税,按从价计征,税额以海关确定的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为计税价格加上关税与反倾销税。相关安排将抬升涉案来源地产品进口成本,有助于缓解低价冲击,推动竞争回到公平轨道。对下游行业而言,短期可能需要调整采购结构,但从中长期看,更稳定的价格机制有利于供应链稳定与后续投入、技术升级。 (对策)执行层面,海关将按终裁确定的产品范围与税率组织征收,并对特定期间保证金作转换处理:对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期间,进口经营者依据初裁向海关提供的保证金,将按终裁口径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同时按相应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超出应纳反倾销税部分及多征增值税部分依法退还,不足部分不再补征。业内人士建议,相关进口经营主体应核对税则号与货物属性,完善合规申报和合同条款管理,提前评估成本变化与交付安排;国内企业则可利用政策窗口,加快产品结构优化与关键应用领域质量认证,提升高端供给能力,巩固竞争力。 (前景)在全球贸易不确定性上升、各经济体更频繁使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背景下,依法开展反倾销调查并采取措施,是维护公平贸易秩序的重要手段,也为对外开放提供制度支撑。预计随着措施落地,国内卤化丁基橡胶市场价格与供需关系将逐步回归理性,行业竞争将更多转向品质、效率与服务能力。下一阶段,相应机构仍需跟踪措施效果与市场变化,做好政策评估与信息披露,推动产业在开放环境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此次反倾销措施落地,是我国依法维护产业利益、促进公平竞争的具体举措。在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该决定说明了我国按规则处理贸易摩擦、运用国际规则维护国内产业的能力。未来,有关部门将继续完善贸易救济机制,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