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资格买车就花了8 万元

最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子,原告纪天把被告孙刚告上法庭。起因是纪天没资格买车,就花了8万元从孙刚那儿买了一辆登记在别人名下的奥迪轿车。他们签了协议,写明纪天可以终身“带牌背户”用这台车,还约定如果车子出了问题由孙刚负责。可没想到后来纪天发现车被锁住了,没法年检,于是要求退钱。法院看了后说,这协议和普通二手车买卖不一样。因为孙刚根本不是车主,也没抵押记录,他说的“车主抵押”压根就不成立。再说那个“带牌背户”条款,其实就是想让没指标的人能一直用别人的车牌,这明显是在绕开北京市的限购政策。 既然违反了法律,合同肯定得无效。按照法律规定,孙刚得把8万元退给纪天,纪天也得把车还给孙刚。大家都没上诉,这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这种“带牌背户”的买卖其实挺麻烦的。买车的人虽然拿着车钥匙,但在法律上是没有所有权的。出了事故、办保险或者想卖车的时候,手续都不好办。还有一种风险是名义上的车主可能会欠债,导致车子被法院查封扣押。这买卖还会让人觉得买卖指标是合法的,让政策不好管。 这次判决给那些想钻空子的人敲响了警钟。现在的城市治理越来越严格了,大家都要守规矩才行。对于那些想走歪门邪道的行为,法律肯定不会容忍。大家都要吸取教训,别再想着投机取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