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块儿出了个新规定。新华社记者张千千、李延霞在北京报信,说这两家机构要求金融机构给老百姓亮底牌,把办贷款时到底掏多少钱这事儿,清楚明白地摆到台面上。这个规定从8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以后凡是新办的业务,都得照着规矩来,老业务还是按老规矩办。至于到底该怎么算这笔账,规定说得很细,不光要把利息、分期费、增信服务费这些固定的钱都算进去,就算是逾期了要交的罚息这种“额外开销”,也得一并算上。不管是大银行还是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只要是往外借钱的机构,都得照着这份表一项项地给借款人列明白。贷款人不光得说清楚每一项收了多少钱、怎么收、按年化多少算,还得郑重承诺:除了表上列出来的这些费,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钱都不收。这样一来,借款的人就能心里有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