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凌晨四点,上海街头寒风刺骨。王思聪跟朋友在路边等车,觉得旁边有个男的在偷拍他。不管对方怎么解释,王思聪还是质问了一句,两人起了争执。王某某先动手,朋友也跟着动手了。被害男子鼻骨骨折倒在地上,随后报警了。警察查清楚了,王某某和同行的人都动手打人了,给他们每人罚款500元,拘留7天。后来他们申请复议,拘留就没马上执行。 把这个事件剖析一下,就会发现打人这件事是有法律底线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动手伤人的话,轻者拘留五日到十日,重的话还得罚200到500元。要是几个人合伙去打残疾人或者孕妇,那处罚会更重,最高可以拘留十五天。王某某他们是几个人一起动手的,所以就被罚了顶格的金额。刑法里面说,伤人要是到了轻伤程度就会坐牢三年以下,重伤或者死了人刑期就更长。而寻衅滋事罪则要求随意打人而且情节恶劣才行。这次这个案子鉴定出来的伤情是轻微伤,所以警方直接行政处罚了。 因为这个事件的鉴定标准就是这么回事:轻微伤确实不算严重的伤。按照规定来看,轻微伤主要是身体局部有点小损伤和小毛病。只要受害者不把这事闹大了、不起诉公安机关能调解结案就好了;调解不成再按行政处罚处理就好。这次陈某左边鼻骨骨折还有脸上有些擦伤,但综合来看也是轻微伤级别。 还有个细节需要注意:自诉案件是要当事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才行的。检察院不会主动去查这些事情。如果双方能和解并且赔偿到位的话,法院也可以调解结案;如果调解失败或者受害者不愿意和解了再起诉的话法院就得开庭审理。 这里面还有个风险点在于:轻微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就算对方伤得不重只要他去法院起诉了这个案子就跑不掉了;要是调解不成或者受害者坚持追究责任的话法院肯定得开庭审理了。 法律方面其实很讲究谦抑性——国家用刑罚来处理问题必须慎重一些。这次的轻微伤事件如果能调解成功最好了毕竟有了刑事记录会对当事人影响很大;但是要是仗着有钱有势拒不认错也不赔偿的话检察院还是有可能介入转为公诉案件处理的。 其实法律之外社会更期待大家能够理性处理问题化解冲突——比如用正当防卫或者互谅互让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暴力手段去解决冲突。 说到底大家还是要敬畏规则、尊重他人才能共同维护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