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那天,绍兴市迪荡街道1051文创园区里突然冒出火来。派出所和消防赶紧去把火压下去,万幸的是人没事。当时有人很热心地打了119,还报了具体位置,甚至拿起灭火器帮忙救火。不过后来一看监控,那个报警的钱某某其实是先溜进去放火的,他一走火苗就蹿起来了。 钱某某自己交代说,那天他喝了酒,路过那儿想上个厕所,结果发现没厕纸。他又急又气,用打火机把纸篓点着了。厂房里本来就堆了好多木头、家具零件,火一下子就烧起来。他吓懵了才跑去报警,但这时候已经晚了。 这事儿最让人操心的地方就是,有的人平时气不顺就想搞破坏,根本不知道放火是违法的。这不仅把消防给骗来了浪费资源,也把大家的信任给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说得很明白,不管你事后有没有补救,故意放火就是放火罪。 现在绍兴警方已经把钱某某抓起来了。消防那边也去那个园区排查了一遍,逼着房东把易燃的东西搬走。以后想让这种事少发生,就得双管齐下:一是加强监管;二是多宣传法律知识;三是给心里难受的人找地方发泄。 虽说这只是个案,却能看出现在不少人抗不住压力、不懂法。咱们国家以后还得在基层多推法治教育和心理服务。只有大家心里都有谱,再配上高科技的监控网,才能把那种因为发神经闹出的乱子给防住。 一场因为小矛盾生的火,让我们看到了坏脾气的可怕和懂法的重要。咱们在追求进步的时候,得让每个人都学会管住自己、敬畏法律。只有这样,“荒唐火”才不会再点燃,大家的安全和尊严才能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