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有个案子,最近二审维持原判。这个案子很典型,说明网络空间也不能胡来。梁某某因为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墩村委会及其部分工作人员不满,在抖音等平台发了28个侮辱、诽谤的视频,还搞了19场直播。这些内容全是瞎编乱造的人身攻击。虽然他觉得自己是在发泄情绪或者吸引关注,但其实已经严重侵害了人家的名誉权。 司法机关最后查明,从2023年3月到2024年11月,梁某某总共发布了这么多诽谤视频和直播。他的行为不是什么合法监督或者理性批评,而是恶意污蔑。这些东西浏览量超过1200万次,转发也有1万多,还引发了很多低俗评论和二次创作。 2025年7月,顺德区法院一审判他侮辱罪和诽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梁某某不服上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认为一审判得没错,就在2025年9月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的背后其实还有乐从镇那边的调查。以前梁某某在网上指控大墩村主任梁满全和副主任余广祥有问题。当地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很重视,专门成立了调查组。2024年12月调查通报说,没查到这些人有什么问题。调查组还多次约请梁某某当面对质、提供证据,但是他没配合。 这说明梁某某的指控全是假的。他的行为早就不是什么正常监督了,完全是违法犯罪。 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把这个案子当成2025年“清朗佛山”的典型案例公布出来。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网上说话要有个度。不能随便捏造事实、恶意侮辱诽谤他人。法律虽然保护大家的批评建议权利,但必须基于事实才行。 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的空间,但用的人还是现实中的。法治才是网络治理的基础。监管部门要依法管,平台要负责,网民自己也要懂法守法。 这样才能让网络变成传播正能量的地方。司法机关还会继续盯着这类网络犯罪行为,为大家提供干净的上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