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驻肯尼亚、乌干达等多国使领馆近期再次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国内企业警惕对非贸易中的诈骗陷阱。然而,每年仍有不少企业因风险防范不到位而遭受经济损失,暴露出我国企业拓展非洲市场过程中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的不足。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对非贸易诈骗体现为明显的规律性特征。不法分子往往冒用知名企业名义,通过仿冒邮箱域名和网站模板与国内卖家建立联系。这类诈骗案件多集中在中小港口,单笔交易金额通常在数万美元,既能让卖家产生"风险可控"的错觉,又不至于引起过度警觉。在结算方式上,诈骗方往往坚持采用电汇方式,规避信用证等较为安全的支付手段。,合同签订方与提单收货人往往并非同一主体,为第三方提货后失联埋下伏笔。此外,这类案件多发生在港口管理相对薄弱的地区,一旦货物被骗,追回难度极大。 分析人士指出,对非贸易风险频发既有客观因素,也反映出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从外部环境看,部分非洲国家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商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港口监管存在漏洞,为不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从企业自身看,一些初涉对非贸易的企业缺乏风险意识,对交易对手背景调查不充分,过度依赖单一结算方式,合同条款审查不严格,应急处置机制缺失,导致风险敞口过大。 对此,业内专家建议企业建立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在交易前期,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企业信息,查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应的报告,对大额交易开展尽职调查。在结算方式选择上,应优先采用信用证配合银行保函的组合方式,确需使用电汇的应要求全额预付。对于开证行资质,应选择国际信誉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谨慎接受小型银行开具的信用证。在单证管理上,提单收货人应与合同买方保持一致,如涉及第三方,需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交易凭证和资金流水证明,并指定可靠的货运代理,确保货权可控。 专家特别强调,企业应重视交易过程中的书面沟通,对港口变更、价格调整、交货期修改等关键条款的任何变动,都必须通过正式文件确认并留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在72小时内联系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和相关执法部门,同步启动当地警方和海关调查程序,及时固定证据链,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商务部研究院专家表示,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非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对非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但企业在开拓市场的同时,必须同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建议企业建立涵盖交易主体、合作银行、目的港口、法律环境等要素的综合评估模型,对每笔交易进行系统性风险评估,将事后补救转变为事前防范,实现风险管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开拓新兴市场,既要抓住机遇,也要守住规则、流程与底线。对外贸企业而言,真正有效的“降本增效”往往不是简单压缩环节,而是在关键节点把风险识别做细、把合规动作做实。把防线前移到出港之前,把货权控制落实到规则之内,才能在更广阔的国际市场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