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日前正式发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为这一文化资源大省的遗产保护工作设定了清晰的时间表和任务书。
这份覆盖全省、跨度十年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四川在系统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规划文件,四川将分阶段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到2030年,多层级多要素的保护传承体系将基本形成,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实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与活化传承,探索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实践经验。
到2035年,全省将全面建成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保护传承体系,届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达到10座,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总数达到40座,历史文化街区数量达到120片。
此次规划的突出特点在于系统梳理了四川历史文化发展脉络。
规划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五个维度,从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地理等方面深入挖掘四川历史文化的核心价值。
在此基础上,规划创新性地构建了"五区四廊"总体保护格局。
"五区"即成都平原蜀文化片区、川东北蜀道文化片区、川南盐酒文化片区、川西北民族文化片区、攀西民族文化及三线建设片区,这一划分充分考虑了四川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区域历史演变和文化资源禀赋。
"四廊"则包括长征文化走廊、以长江黄河为依托的生态文化走廊、以蜀道等古道为依托的经贸文化走廊,以及三线建设走廊,形成纵横交织的保护网络。
在保护对象方面,规划构建了涵盖21类遗产的省级保护对象名录体系。
截至2024年底,纳入名录体系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已达19874个。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还将三线建设历史遗存、重大改革典型案例、震后恢复重建典型案例、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等新时代文化资源纳入潜在保护范围,储备保护对象达583个,体现了保护工作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在保护策略上,规划提出"规划引领、分类保护、濒危优先"的基本原则。
针对不同类型、价值和保存状况的保护对象,制定差异化保护措施,突出强调濒危保护和预防性保护,避免抢救式、运动式的被动应对。
规划明确要建立"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筑牢保护屏障。
传承利用方面,规划提出三条实施路径。
一是将历史文化保护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对接国家战略、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让保护工作成为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是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发掘各历史文化片区的独特价值,将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是通过深化研究成果转化、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营造全民守护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传承格局。
这一规划的出台具有多重意义。
从文化传承角度看,四川作为巴蜀文化的核心承载地,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有利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
从发展层面看,将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助于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构建全民参与的保护机制,将提升公众文化自觉,形成保护合力。
历史文化遗产不是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品格与社会记忆的根脉。
以规划为牵引,把保护要求落实到建设全过程,把文化价值转化为公共利益和发展动力,才能在现代化进程中守住“形”、延续“魂”、活化“用”。
四川此次明确“路线图”,关键在于把目标变成行动、把制度落实到细节,让巴蜀文脉在保护中延续、在传承中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