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功效宣传乱象调查:佳洁士"锁白"商标被指打擦边球 行业监管新规亟待落实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佳洁士锁白牙膏在包装宣传中采用了一种巧妙的"文字游戏"策略。

该产品以"3重美白、长效清新"为主要宣传语,声称能"减少牙渍、牙黄、减少牙菌斑",并印有"真人实测、2周显著美白"的承诺。

然而在产品包装的角落,用极小的字体标注"WHITE显示LOCK是注册商标,非功效宣传"。

这一做法引发了消费者的质疑。

这种宣传模式并非个案。

记者走访长沙多家商超发现,许多牙膏品牌都采用类似手法。

部分产品在正面突出"七天去渍""加速焕白"等具体承诺,但在产品详情页以难以察觉的小字进行限定,如标注"根据科学试验,指减少外源性色斑,实际效果因人而异"。

有的甚至采用浅淡的字色,与包装背景色相近,使消费者难以发现关键信息。

从佳洁士的案例看,其"2周显著美白"的宣传基于宝洁的研发数据,但这组数据仅来自25名受试者使用两周后的实验结果。

这样的样本规模和数据基础是否足以支撑全面的功效承诺,值得商榷。

同时,该品牌在电商平台咨询时,客服仅表示"坚持使用都是有效果的",对于产品的具体功效并未做出明确说明,这种模糊的回应进一步加深了消费者的困惑。

危机公关专家指出,虽然"WHITELOCK"作为注册商标本身无可厚非,但在产品以美白为核心宣传的背景下,这一商标名称极易让消费者将其与美白功效挂钩。

此时再标注"非功效宣传",实际上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这种"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宣传策略,通过信息不对称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文字擦边"操作在行业内已成为普遍现象。

佳洁士另一款"3D炫白"牙膏、冷酸灵牙膏包装上的"医研""MEDIPAIR"等,都被企业声称仅为注册商标,而非功效宣传。

这反映出部分企业在监管空隙中钻营的现象。

然而,这一局面正在发生改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牙膏产品的功效宣称需依法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根据规定,企业最迟需于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功效宣称备案。

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通过模糊表述、小字注解等手段规避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已启动《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的制定工作,这将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中的虚假和误导行为。

新的执法指南预示着,"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这一广告营销领域的常见现象或将成为历史。

在此背景下,部分企业已经开始改进做法。

有的牙膏品牌在宣传功效时,同时标明了具体功效成分及相关专利号,使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科学依据。

这种透明、规范的做法应成为行业标杆。

商标可以创意表达,功效宣称必须经得起检验。

让消费者看得清、看得懂、看得明白,是市场秩序和消费信心的重要基础。

随着监管制度完善与行业竞争回归理性,少一些“文字博弈”,多一些“证据说话”,才能推动日化消费从“被动相信”走向“主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