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经济活动日益活跃、跨区域要素流动加速的背景下,个别地方和环节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现象:有的执法司法活动偏离法定权限与程序,出现“以案谋利”“以罚增收”等倾向;有的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把握不严,导致企业资金链、供应链承压;也有的在案件线索发现、协同制约上存信息不对称,使问题更隐蔽、更具外溢性;上述情况不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也会扰乱市场预期、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原因—— 从深层看,问题产生既有个别地方执法司法观念偏差,也有制度执行与监督机制上的薄弱环节。一上,少数人员对依法规范履职的边界把握不够精准,将执法司法与部门、地方利益不当绑定,出现选择性执法或“逐利化”倾向。另一方面,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仍需继续完善,案件管辖、协作取证、财产处置等环节链条较长,容易出现责任分散、衔接不畅。再者,涉企强制措施特点是即时性、影响面广,若缺乏严格的必要性审查、比例原则约束和动态评估机制——容易造成“过度查扣冻”——进而形成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实质性干扰。 影响——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显示,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其中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挂牌督办、交办重大典型案件500余件,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交办30件。数据表明,专项监督已形成较强工作覆盖面和问题纠治力度。特别是对涉企强制措施的监督成效突出——推动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26亿余元,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这些举措既是对具体案件中的权利救济,也是对执法司法权运行边界的制度性校正,有助于减少“办一个案、影响一片”的连锁冲击,增强企业对法治环境的稳定预期。 对策—— 从检察机关披露的做法看,专项监督突出“线索—办理—督办—纠治”的闭环治理。在线索端,通过开设12309专项监督专区、深化与对应的单位协作等方式拓宽来源,共收集线索2.9万余个,提升了发现问题的主动性与精准度。在办理端,聚焦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推动纠正执法司法偏差。在督办端,健全挂牌督办、交办机制,形成“重点案件带动面上治理”的效应。在纠治端,突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监督,强调依法纠错、及时返还,减少不当措施对经营活动的持续性伤害。下一步,还需进一步推动标准统一、程序细化与跨区域协作常态化,例如完善涉企财产处置的动态审查机制,强化对“异地执法”启动条件、协作流程、监督责任的刚性约束,形成可复制、可落地的制度规范。 前景—— 随着专项监督持续深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以法治方式稳定预期的导向将进一步强化。可以预期,未来对趋利性执法司法的治理将更加注重源头防控与制度供给:一是以典型案件办理推动统一尺度,减少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二是以数字化线索汇聚和跨部门数据协同提升发现与纠偏效率;三是以更严格的涉企强制措施适用标准与审查机制,推动执法司法活动在法定权限和程序内运行。通过持续纠治个案问题、完善机制建设,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环境的信心将更稳,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将获得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这场覆盖全国的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既是对市场主体关切的积极回应,更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当26亿元资金重新注入经济血脉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数字的变化,更是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清晰刻度。如何将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仍需司法机关与市场主体持续协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