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加装电梯影响采光和房价14户业主获赔2.1万

住宅加装电梯,一楼业主因采光和房价受到影响把楼上业主告上法庭。3月4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书,判决楼上14户业主一共补偿2.1万元。一审中,一楼业主覃某、卢某认为加装电梯影响了他们的采光和房价,把同意并参与加装电梯的业主告上了法院。他们请求法院给楼上14户业主判个赔偿。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法院判决唐某、罗某等14户业主分别给覃某、卢某1500元,总额共计2.1万元。 这个小区的房子有9层楼高,是步梯房,一梯三户。为了出行方便和获得政府的补助资金,这幢楼的业主决定加装一部电梯。2022年5月和6月,他们就加装电梯的事宜征求了各业主的意见。根据《意见征询表》,一楼、二楼以及三楼到五楼的部分业主同意不参与加装电梯。而三楼以上尤其是较高楼层的10多户业主同意并参与了加装电梯。 2022年9月27日,富康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了《情况说明》,说明加装电梯项目在社区报备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小区业主提出的书面异议。 加装电梯的工作开始后,唐某、罗某等14户业主同意并出资参与了建设。这个时候103房的房主覃某就以影响采光和房价为由向参与加装电梯的业主提出了补偿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一直没达成一致意见。 2022年12月15日,法院到现场勘查情况:新安装好的电梯已经正常使用了。这个电梯外立面从地面到1.9米左右是贴砖材质,上方除了开门面是铝板材质外其余都是铝板材质。电梯位于楼梯口正前方,离楼梯口只有约1.86米远;而楼梯口边缘到103房门口有4米左右距离。这个电梯只在第四层到第九层设置停留按钮。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和日照。新安装好的电梯确实会给一楼住户带来一定影响。所以根据公平原则,出资建设这个电梯的业主也应该给受影响的一楼住户适当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唐某、罗某等14户业主分别给覃某、卢某1500元。至于一楼住户提出3万元补偿金额要求超出了这个判决结果部分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