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明确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限放安排:分时段有序燃放、四环内禁售禁放

为深入规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郑州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明确了2026年春节烟花爆竹的限放时间、区域和品种要求,旨平衡传统文化习俗与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的关系。 从燃放时间看,郑州市设定了三个允许燃放时段。除夕早7时至初一凌晨1时为第一时段,初一早7时至23时为第二时段,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为第三时段。除此之外,包括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在内的其他时间,全市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这个安排既保留了传统春节燃放烟花的习俗空间,又通过时间限制有效控制污染排放和安全隐患。 从空间管制看,郑州采取了差异化管理策略。市区四环路(含四环路)以内为禁放区,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四环路外的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以及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等区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销售和燃放。这种分区管理既照顾到城市中心区域环境质量和安全需求,也为外围地区群众保留了传统习俗的表达空间。 在禁放区域内,即使在四环路外,也对特定场所实施了更严格的管制。国家机关、医疗机构、教育科研单位、金融通信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关系公共利益的重点单位及其周边,一律禁止销售和燃放。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也被列入禁放范围。这些规定充分考虑了不同场所的火灾风险等级,说明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在产品管制上,郑州市禁止销售和燃放五类烟花爆竹产品。其中包括专业燃放类的A级、B级烟花爆竹,双响炮、摔炮等超药量和高敏感度产品,不定向火箭等升空类产品,以及"三无"产品。这些禁品多为危险系数高、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品种,禁放决定有助于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对于燃放行为的规范,通告明确了五项基本要求。燃放者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不得对准易燃易爆物品燃放,不得有其他危害公共秩序和他人安全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必须监护人或成年人指导下进行,严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烟花爆竹。这些规定将安全责任具体化、可操作化,为群众安全燃放提供了明确指引。 在执法保障上,郑州市建立了完整的处罚体系。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郑州市对烟花爆竹管理的态度是严肃的、执法是有力的。 有一点是,通告规定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同时暂停施行,待本通告规定的燃放时间结束后立即恢复施行。这一衔接安排确保了管理的连贯性和法律的稳定性。

当千年爆竹声响遇见现代城市治理考题,郑州此番政策调整既是应对现实挑战的技术方案,更蕴含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共生的深层探索。在严格执行与柔性引导之间把握平衡点或将成为检验政策成效的关键尺度——毕竟守护万家灯火的安全感与留住记忆中的年味儿从来都不该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