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首发集体林地“红绿双证”打通确权与流转链条 释放林业规模经营新动能

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激活林业发展潜能的关键举措。

日前,梅州市在平远县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推出具有创新意义的"红证+绿证"林改模式,标志着这一重点工作进入全面推广阶段。

传统的林权制度存在诸多难点。

长期以来,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界定不清,林地流转困难,历史遗留问题积压,严重制约了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产业发展。

同时,农户对林地的处置权限有限,难以充分调动其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

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梅州林业现代化发展的瓶颈。

为破解这一难题,梅州市创新探索出"红证+绿证"双证制度。

其中,"红证"即《不动产权证》,由村集体作为权利人,全面确权集体林地的所有权,明确林地边界和面积,从根本上厘清产权关系,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权属纠纷问题。

"绿证"即《林地股权证》,将农户承包的林地经营权进行量化折股,实现农户与村集体之间的权益关系明晰化。

这一创新设计贯彻了"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改革原则,既保护了农户的基本权益,又为林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平远县在推进这一模式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

该县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林权数据进行矢量化处理,建立精准的林权数据库,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同时组织开展林权地块指界工作,让农户对自己的林地有清晰的认识。

截至目前,平远县已完成全县163万亩林地、136个行政村、1522个村民小组的外业测绘矢量调查。

其中石正镇马山村、上举镇八社村、河头镇黄田村、泗水镇文贵村等四个试点村已全面完成林权确权及"红绿双证"发放工作,涉及林地面积6.19万亩,成效显著。

这一制度创新具有多重意义。

对农户而言,"红绿双证"明确了其合法权益,农户可以凭借林地股权证获得相应的收益分配权,实现"确权不确林、分股不分山"的目标。

对企业而言,清晰的产权制度和规模化的林地集中为其提供了进行集约经营的基础,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

对村集体而言,通过不动产权证的颁发,其作为集体林地所有者的地位得到法律确认,便于参与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

对地方政府而言,这一制度为发展林业产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制度支撑。

原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原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充分肯定了梅州的创新实践,指出"红证+绿证"模式是惠及广大农户的"放心证、联心证、共富证",能够有效保障农户权益,凝聚农户发展合力,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他强调,这一模式遵循改革总体方向,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对其他地区具有借鉴推广意义。

梅州市林业部门表示,将以此次现场会为新起点,在全市稳步推广"红证+绿证"林改模式,全面铺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同时,要进一步健全配套机制,加强产权赋能与产业融合,推动林业资源的科学利用和产业升级,真正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从"山定权"到"树定根"再到"人定心",梅州的实践印证了制度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撬动作用。

当一本本红绿相间的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不仅丈量出林地的边界,更标注出生态文明建设与共同富裕道路的新坐标。

这片岭南绿肺正在书写"两山理论"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