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居民谭霄近期在办理房贷时遭遇意外阻碍。
他的个人征信报告上出现大量小额贷款记录,而这些记录均源自2023年在分期乐平台的几次购物操作。
每笔看似普通的订单背后,都对应着独立的贷款审批、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多家金融机构的参与。
这一现象揭示出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平台以购物为名,实则开展变相放贷业务。
记者调查发现,在分期乐等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上,各类购物卡券产品被包装成生活服务套装对外销售。
一款标价2840元的京东电子卡套餐,实际卡面额仅为2000元,其余840元为各类视频会员、家电清洗优惠券等权益;另一款715元的支付宝红包套餐,真实红包面额仅500元。
这些套餐均提供分期支付选项,以京东电子卡套餐分三期为例,消费者零首付下单后总计需还款2954.91元,折算年化利率高达24%。
更值得关注的是,社交平台上流传着大量针对此类套餐的变现攻略。
用户通过平台获取授信额度购买购物卡套餐后,再将京东电子卡等通过二手回收平台变现,回收价格通常在面值的95折至98折之间。
而在完成下单的瞬间,这笔表面上的购物交易已直接转化为一笔独立的个人消费贷款,并被记录在个人征信报告中。
从合同文本来看,这类业务的收费结构极为复杂。
记者从谭霄提供的材料中发现,每笔购物贷款的实际放款主体均为持牌银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年化利率为5.9%,看似处于合理区间。
然而,在这一基础利率之外,还存在担保机构收取的17.7%担保费,以及平台标注的24%分期服务费。
多重收费叠加后,消费者承担的实际资金成本远超表面数字。
一位消费金融公司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24%是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和民营银行普遍遵守的利率上限。
2021年以来,多地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机构将个人贷款产品利率调整至24%以下。
该人士指出,银行类消费金融产品利率普遍较低,24%的上限主要约束消费金融公司。
过去部分机构的年化利率在24%至36%之间,监管要求出台后已同步调整。
然而,部分平台通过拆分收费项目、引入担保机构等方式,实质上突破了这一监管红线。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操作模式对消费者征信造成持续影响。
每一笔购物订单都会在征信报告中留下独立的贷款记录,密集的小额贷款记录可能被金融机构视为风险信号,直接影响消费者后续的房贷、车贷等重大金融活动。
从业务实质来看,这类购物卡套餐已偏离消费信贷的本源。
消费信贷的设立初衷是为个人教育、旅游、购物等真实消费需求提供资金支持,而当前部分平台的操作模式中,购物只是表象,实际目的是通过包装化的产品设计完成放贷行为。
捆绑的所谓权益券价值虚高,消费者为获取流动资金而被迫接受不合理的附加成本。
这一现象也反映出互联网消费金融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
尽管监管部门对利率上限、信息披露等方面有明确要求,但部分平台通过复杂的业务结构设计规避监管。
银行作为资金提供方,担保机构作为风险承担方,平台作为服务提供方,三方之间的费用分配缺乏透明度,消费者难以在交易前准确评估真实成本。
业内专家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业务模式的穿透式监管,明确购物类消费信贷的业务边界,严格审查产品设计的合规性。
对于通过虚高权益捆绑、多主体收费等方式变相突破利率上限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应建立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平台在消费者下单前清晰展示所有费用项目及综合资金成本,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金融创新不应成为规避监管的挡箭牌。
在促进消费升级的同时,必须坚守金融安全底线。
此次事件暴露出新型金融业态监管之间的空白地带,亟需建立更精准的风险识别机制和更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让金融科技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而非成为收割消费者的工具。
消费者也应提高金融素养,警惕"温水煮青蛙"式的信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