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最近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挺有意思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涉及了四川金沙商事调解中心、成都高新法院三岔法庭、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公安分局龙泉山灌区派出所等几个部门。这次的事情是发生在东部新区三岔街道的一家台球厅,两个年轻小伙子因为一句话没说开,就动手打了起来,结果一方用台球杆敲了对方的头,导致轻微伤。事情闹大后,公安机关马上介入调查,按照法律规定打人者确实得拘留或罚款。不过对方还要求医疗费赔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闹到了法院。 成都高新法院三岔法庭看到这个案子标的额不大,但对抗情绪挺强,法律关系也很清楚。他们觉得如果直接判决或处罚虽然快,但容易激化矛盾。法庭决定联合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公安分局龙泉山灌区派出所和四川金沙商事调解中心组成专案调解小组来处理。调解员先给打人者说明行为违法的后果和法律风险,又给受伤的一方讲诉讼的麻烦和成本。接着调解员耐心地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最终让双方达成了共识。 动手一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真诚地表示后悔;受伤的一方也表示接受。他们自愿签了调解协议,打人者赔偿了500元医药费。协议履行后双方都承诺不再因为这件事再起争执。这个案子成功调解的意义可不止这500块钱赔偿那么简单。它不仅帮当事人省下了打官司的钱和精力,还让年轻人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最重要的是修复了受损的关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这种做法是成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多元解纷机制的一个缩影。它告诉我们,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轻微案件,通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专业调解组织联合起来调解效果很好。这种方法能节约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还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未来我们应该多学习和推广这种做法,让更多矛盾在基层解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