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了个新规定,就是2020年第13号公告,把工资和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的事儿给整明白了。 先说小李的情况,他是2020年7月才进新公司的,这是他第一回拿工资。按老规矩,刚上班可能一次性能扣6万元,这次他享受了5000元/月×7个月,算下来能扣35000元。这规定就是说,只要你今年之前没领过工资,哪怕之前有过其他收入,只要没连续扣过税,这月就能按累计算。 再看小周,他还是个大学生,暑假去公司实习拿了8000块劳务费。以前这要是按次扣得800块呢,现在不一样了。根据公告里的说法,正在上学的实习生拿的劳务费,得像正式员工那样按月扣。比如他这8000块折算成月薪后再减去5000块减除费用,可能最后只扣几十块钱就行。 这两条新规都从2020年7月1日开始生效。也就是说,你要是7月1号之前拿到的钱,还是按老办法算;7月1号之后的钱,不管是补发以前的还是当月的新收入,都得按新规定来报税。所以财务和个人申报的时候,得仔细核对入职时间和学历状态这些信息,免得多交钱或者漏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