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在还款期内能享受1000元/月的税收优惠吗?

小王在2015年用全款买下了一套住宅N,2019年5月又通过商业银行贷款买了第二套住宅M。他在签订房贷合同时,银行按首套利率放款,8月份开始每月还4000元贷款。这次购房后,小王想知道自己能否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要想享受1000元/月的税收优惠,首先得看贷款合同上有没有标“首套利率”。如果有,税务系统就会默认是首套房;反之就不行。这个政策从2019年(含)开始实施,最长抵扣期限是240个月,并不是非要满240个月才能给扣。只要你的房贷还在还款期内,哪怕只有一个月也能享受这个优惠。至于第二套房能不能抵扣,要看银行怎么执行。很多银行给二套房客户执行首套利率来吸引客源。只要合同上写的是首套利率,系统就按首套处理;要是写的是二套利率,那就没法享受优惠了。 小王之所以能扣,是因为他在2015年全款买的N房没有贷款利息支出。这意味着他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记录只有这一次。系统里只要出现过一次记录,无论房子卖了没、贷款清没清,都不能再拿第二套房申请抵扣了。 这次的扣除采取定额制,每个月固定扣1000元。不用准备水电费、物业费票据或者银行流水证明,只要有贷款合同和还款记录就能证明你在还贷,系统就会默认扣除。享受优惠的时间窗口是240个月以内,不是从买房那天算起而是从首次还款当月开始算。过了240个月系统就会自动停止优惠。 填报个税APP时需要填写住房权属信息、坐落地址、贷款方式、银行、合同编号、贷款期限和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如果有配偶的话还要填写配偶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同时还得留存住房贷款合同和还款凭证备查资料。税务机关会不定期抽查资料,资料不全可能会面临剔除扣除的风险。 记住这三句话就行:合同利率标“首套”,系统就认;一次抵扣记录全国通用终身锁定;240个月倒计时从首次还款当月起算。把这三句话刻在备忘录里按提示操作,1000元/月的红包就能稳稳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