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欧洲议会近期通过涉港决议,对香港国家安全法律和涉及的司法案件提出不实指责,试图将香港法治问题政治化。中国驻欧盟使团指出,这份决议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既忽视了香港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也无视香港司法的独立性和程序正义,实质是借香港事务对中国施压,违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原因:从事实看,香港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任何主权国家的正当权利。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外部势力干预、社会秩序受冲击的背景下,为堵塞安全漏洞、维护稳定而采取的必要举措。从法理看,"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特区有宪制责任在本地建立相应法律制度。欧洲议会的做法无视这些基本事实和法理逻辑,将个案审理与制度评价混为一谈,背离了客观中立的立场。更深层看,少数政客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地缘政治考量,习惯以"人权""自由"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服务于自身政治议程。 影响:一是对香港法治的误读和抹黑,容易造成舆论假象,误导国际社会对香港营商环境和司法独立的判断。实际上,法治的核心就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香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案件,严格遵循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正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二是侵蚀中欧关系氛围。将香港问题作为对华施压工具,不仅无助于欧洲对华合作形成理性稳定的预期,反而会在经贸、科技、人员往来等领域制造不必要的政治干扰,削弱双方互信。三是破坏国际规则。粗暴干涉他国司法和内政,违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也与欧洲自身倡导的法治理念相悖。 对策:中国驻欧盟使团提出三点立场。其一,尊重中国主权和香港法治,停止以决议、听证、声明等方式对香港事务评头论足。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外部干涉。其二,停止为反中乱港分子撑腰,停止为违法犯罪行为辩护。任何社会都不允许以"自由"之名行破坏之实,司法程序不应被政治化。其三,回到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轨道,通过建设性沟通增进了解、减少误判。中方将坚定支持香港特区依法施政,完善国家安全制度机制,在更安全稳定的环境中更好保障市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前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社会秩序恢复,法治和营商环境继续改善,长期繁荣稳定的制度基础得到巩固。未来,随着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将为国际投资者提供更坚实的信心。中欧关系上,双方合作基础仍在、共同利益广泛,但前提是恪守相互尊重的底线,不能将单边偏见凌驾于事实之上。若欧洲继续在涉港问题上进行政治操弄,只会增加对话成本、扩大分歧;若能摒弃意识形态偏见,坚持客观理性,就有条件在经贸绿色转型、产业链稳定、全球治理等领域拓展合作。
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欧洲议会的举动反映出某些西方政治势力对中国事务的持续干预意图,但这改变不了香港依法治理的现实,也阻挡不了香港向前发展的步伐。中方将继续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期待国际社会尊重各国内政自主权,按照国际法基本原则行事,为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建设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