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检察机关推动农村公厕整改 29处问题设施改造完成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公共厕所作为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群众生活质量。阳江市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阳春市部分农村公厕长期存在地面渗漏、管道堵塞、管理缺位等六类突出问题——个别厕所因异味严重——被村民称为“不愿靠近的角落”。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实地勘验取证后认为,问题主要与维护资金不足、责任主体不清、缺少常态化管护机制有关。针对症结,检察机关采用“清单式监督”推进整改:一上向农业农村部门及属地乡镇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配备专职保洁员、建立清掏台账;另一方面协调镇村两级统筹20余万元专项资金,对年久失修的冲水设施进行整体改造。在潭水镇某行政村,原本污水横流的旱厕重新铺设排水管网后,已完成“冲水式”升级;春湾镇三处公厕加装防臭阀和通风设备,困扰村民多年的异味问题得到解决。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是本次整改的重要抓手。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厘清监管责任,推动形成“镇级统筹+村级落实”的协同机制。目前,各整改点位均落实制度上墙,管理人员信息和投诉电话对外公示。回访显示,村民对公厕卫生的满意度由整改前的32%提升至89%,周边商户也反映客流量有所增加。此次行动说明了司法力量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阳江市检察院涉及的负责人表示,将把公厕整治经验延伸到垃圾处理、饮用水安全等领域,依托“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工作链条,持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有专家认为,这类从小切口入手的民生项目既考验多部门协同能力,也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提供了可借鉴的法治路径。

公共厕所治理看似琐碎,却最能检验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否畅通。把小设施管出大民生,把问题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成效清单,乡村公共服务才能更实用、更耐用、更好用。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管护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有助于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让群众在看得见的变化中增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