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判处私设屠宰场案件 未经检验检疫生猪肉流入市场被依法制止

问题: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和检疫制度,通过规范流程防止疫病传播和问题产品上市。2024年4月至11月,福建福鼎市吴某某在民房旁私设屠宰点,非法屠宰销售生猪104头,涉案金额22万元,获利2万元。同年11月,执法部门当场查获其摊位,扣押活猪2头、未售猪肉及屠宰工具。吴某某随后退还违法所得1万元。2025年1月,有关部门对涉案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虽然检测显示猪肉无异常,但此类行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值得警惕。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福祉。此案既展示了司法机关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立场,也为行业敲响警钟。在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的今天,只有完善制度、多方共治,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