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连续九年升级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推动制度优势向发展效能转化

问题——营商环境优化进入“深水区”。

连续多年推进改革后,企业最关切的不再仅是“办事快不快”,更在于“规则稳不稳、竞争公不公、执法一不一、成本可预期不可预期”。

在全球产业链重塑、区域竞争加剧背景下,营商环境的差距常体现为制度执行与市场秩序的差距:一方面,少数领域仍存在隐性壁垒、地方保护、恶性价格战等“内卷式”竞争苗头;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侵权、恶意诉讼、职业索赔牟利等行为扰乱预期,增加企业合规与维权成本;同时,中小企业对融资、招投标、公平准入等环节的“体感温差”仍需进一步消弭。

原因——从“项目式服务”迈向“系统性治理”的必然选择。

营商环境改善早期以流程再造、减环节、压时限为主,随着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提升,改革的主战场逐步转向市场规则与治理能力:一是经营主体数量增长、业态快速迭代,对监管边界、执法尺度和政策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二是产业发展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企业更依赖开放透明的创新生态与可持续的法治保障;三是城市治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法治型转型,需要将“尊重契约、守规则”的商业文明内化为长期制度安排。

此次“9.0”版行动方案把“社会氛围”纳入体系末端但指向根本,体现出从具体举措到制度规则、再到城市文化的递进逻辑。

影响——以公平竞争为底座,增强稳定预期与投资信心。

方案强调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提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深化整治“内卷式”竞争,并在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防范恶意低价中标,释放出“以规则维护秩序、以秩序保护创新”的信号。

对企业而言,公平意味着“阳光、水和空气”式的基础条件可获得、可预期、可持续,既有利于把精力投入产品与技术迭代,也有利于形成更加稳定的投资安排与长期规划。

对城市而言,公平竞争与法治保障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先进产能集聚,强化高端要素吸引力,并在更高层次上支撑上海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

对策——坚持问题导向与企业感受,更强调“该出手时精准、该放手时果断”。

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方案延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改革取向,同时进一步清晰其内涵:在尊重和维护公共利益前提下,各类主体一视同仁、大小企业一视同仁,以统一规则减少“弹性空间”,以规范执法压缩“寻租空间”。

对恶意、重复侵权及恶意诉讼等行为加强规制,打击“傍名牌”“蹭热度”,压减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牟利空间,旨在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护。

与此同时,方案以“大营商”统筹政务服务、市场竞争、产业生态与社会共治,强调整体推动、系统提升,意味着企业服务不再停留于“多给优惠、多做项目”,而是转向提供规则清晰、执行一致、风险可控的公共产品。

企业层面也需强化依法合规经营,避免对补贴和“照顾”形成路径依赖,在更充分的市场竞争中锻造核心能力。

前景——从制度供给走向文明培育,形成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不止于出台措施,更在于长期执行与社会共识。

把“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守规则、重契约的商业文明”作为治理目标,意味着改革将更注重日常化、常态化、可复制的制度安排,并通过社会共治提升政策落实的稳定性与一致性。

随着“9.0”版行动方案落地,预计将进一步促进市场准入更加公平、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创新成果保护更加有力、涉企纠纷处理更加规范,进而推动产业生态优化与高质量发展。

同时,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仍在上升,越是在波动期,越需要以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的制度优势稳预期、强信心、增活力。

从"1.0"到"9.0",上海营商环境建设走过了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历程。

如今,这项工作已从单纯的行政效率提升,升华为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如方案所强调的,优质营商环境如同阳光、水和空气,应当成为城市发展的基本要素和内在品格。

上海的实践表明,只有将营商环境建设融入城市文明建设的大格局中,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