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给扬州、泰州和常州三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批复下达了!这次一共涉及到扬州、泰州和常州三个地级市,还有扬州的江都区、宝应县和高邮市,泰州的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兴化市、靖江市和泰兴市,以及常州的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区和溧阳市。这些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有了调整。 省政府对扬州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批复,时间是2026年3月20日,文件编号是苏政复〔2026〕9号。扬州的各个区县都把辖区划分为一个区片执行统一标准。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和邗江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补偿标准是61000元每亩。江都区、宝应县还有高邮市的补偿标准是52000元每亩。仪征市把辖区划分为两个区片,朴席镇这个区片的标准是61000元每亩,其他地方是52000元每亩。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时,标准按照苏政规〔2025〕5号文件来定。 同样在2026年3月20日,省政府也批复了泰州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文件编号是苏政复〔2026〕10号。海陵区还有高港区的补偿标准为61000元每亩。姜堰区、兴化市还有靖江、泰兴两县市的标准是52000元每亩。集体建设用地等其他用地的标准也按苏政规〔2025〕5号文件执行。 还有常州地区也在同一天拿到了批复,文件编号是苏政复〔2026〕11号。常州的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还有武进区的补偿标准是71000元每亩。金坛还有溧阳两县市的补偿标准是61000元每亩。和前两地一样,其他类型土地的征收也要按苏政规〔2025〕5号文件规定执行。 刘雷还有古洪庆对这份文件进行了审核编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