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女士在上海有个糟心事,这事儿把法律服务行业给推到了风口浪尖。她儿子去澳大利亚留学时认识了个姑娘,俩人刚恋爱没多久,姑娘家就开口要钱。全女士怕儿子被骗,赶紧上网找了个叫“申沪”的律师事务所。那边的人说能帮她搞定这事,说是派律师去澳大利亚联系学校和警方,一边保着儿子的学业,一边劝他们分手。全女士信以为真,花了18万块的律师费,差旅费还没算上。 结果合同签了才第二天,儿子就自己跑回国内退学了,还跟那姑娘住在一起了。全女士这才发现被骗了,她想退钱却被拒绝了。律所说是合同里写了不退钱,而且如果单方解约还要赔30%的违约金。她跟对方磨了很久,对方才松口退点款。 针对这事,华东政法大学的孙煜华副教授和律师张玉霞都有话说。孙煜华觉得这个合同挺有意思,表面上是说要查欺诈嫌疑,实际上是想帮人分手和维持学业。这种事儿本来就不是律师该管的,双方签的这份合同可能存在问题。另外合同里还规定不能协商调解,还设置了高额违约金,这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张玉霞也觉得有道理,既然委托的事儿没办成,当事人肯定有权利解除合同。那种“不退钱”的条款太不公平了,当事人可以让它作废。全女士现在没接受对方的退款方案,已经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了。 这事儿反映出现在有些机构很会抓住人急的心理,打着处理情感危机的旗号乱收费。法律界人士觉得现在得赶紧管管这个市场了,得把服务的边界划清楚,合同文本也得规范起来。司法行政部门得赶紧介入调查处理这件事,还得推动行业自己自查整改。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才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职业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