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跟你聊个2024年的事,发生在8月的时候,有个姓沈的先生跟他的公司打官司,最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把案子给判下来了。法院说是要把企业用工的自主权边界给弄清楚,不能让老板随便调岗。事情是这样的,沈先生在一家公司做工程师,结果公司突然发了个借调通知,把他从工程师岗位调到流水线当操作工,而且说是借调6个月,以后可能还会有别的安排。沈先生觉得这不合理,工程师和操作工差别太大了,工作内容都不一样。他不同意去新岗位,就继续在原来的地方上班。但公司觉得他旷工了,没去新岗位报到,所以就把他开除了。 这起案子的核心问题其实有两个:一个是公司调岗合不合理,另一个是沈先生不去新岗位算不算旷工。法院最后判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还给了沈先生25万多块钱的赔偿。 法院说了,老板虽然有权调岗,但不是随便乱来的。调岗得有充分的理由,要跟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员工的技能经验挂得上钩才行。如果调的岗位和原来的差别太大了,比如从工程师直接变成操作工这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工作,那就是对合同的重大变更了。这次公司的借调安排其实是让工作岗位发生了根本变化,而且还没说以后咋办,这就不合法。 至于旷工的问题,法院觉得沈先生不去新岗位是有正当理由的。他担心去了新地方后工资少了、工作变难了或者以后还会被调来调去的。这种担心是合理的,他坚持在原岗位上班说明他有工作意愿和行动。所以不能简单说他是旷工就把他开除了。 这次判决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老板不能想用就用员工、想变就变合同来逼迫员工辞职。权利得在法律框框里用才行。对于那些管理粗暴的老板来说这是个提醒;对于像沈先生这样的打工人来说这是个好消息,遇到不公平的事可以依法维权。大家都要在法律的轨道上走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