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就假冒事件发布声明,指出市场主体登记环节存在身份冒充风险。据声明,“甘肃中研信科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北京中网绿能控股有限公司”等多级分子公司,冒用南方电网名义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从事对应的违法活动,已对南方电网企业声誉和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此类假冒行为的出现,说明仍有不法分子借助大型国企的品牌影响力实施欺诈。通过冒充知名企业身份获取虚假信任,不法分子可能深入对社会公众实施诈骗或其他违法活动。这不仅损害被冒充企业的声誉,也对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南方电网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承担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及港澳地区提供电力供应的职责。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现设有21个职能部门、26家二级分子公司,并控股南网储能、南网能源、南网数字、南网科技等4家境内上市公司。其规模与影响力也使其更易成为不法分子冒充的目标。 针对此事,南方电网已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涉事企业涉嫌违法登记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推动依法查处;二是明确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三是通过公开声明澄清与涉事企业不存在关系,提醒社会公众避免因信息混淆而受损。 声明同时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不法分子手段不断翻新,公众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对非官方来源的宣传、合作邀约和资金往来保持审慎。如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 从更深层面看,该事件也提示企业身份核验和市场监管仍需加强。相应机构应改进市场主体登记审核与企业名称使用监管机制,压实登记审核责任,减少虚假登记空间。同时,推动建立更便捷的企业信息查询与核验渠道,帮助社会公众更快速识别企业真伪。
冒名央企下属单位开展活动,看似“披着合规外衣”,实则侵蚀市场信用与社会信任。依法打击与公开澄清固然必要,更关键的是让信息核验成为交易常识、让合规审查前置到合作环节。只有企业、监管与公众共同提高识别能力、形成联动,才能把风险挡在合作与投资的起点,守住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