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这天,美国政府忙得不亦乐乎,一共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是最高法院裁定,说政府拿《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去加征关税,根本没有法律撑腰。这下子法院逼得紧,政府不得不发了个行政令,把这一系类关税都给停了。不过第二件事紧接着就来了,政府转头又搬出了《1974年贸易法》的第122条。根据这条规定,总统要是觉得国际收支出了大问题,就有权在150天内随便征收点临时进口关税或者设配额。所以很快就宣布对进口货收10%的“临时税”,一共只收150天,而且还给了一小部分豁免名单。谁知道才过了十几个小时,又改口说要涨到15%。这么看下来,美国这一套关税的老招数正在从原来的IEEPA换成第122条。 大家肯定心里都有个问号:到底是哪些关税被取消了?既然最高法院都说了IEEPA加的关税没法律依据,那肯定要停止执行。具体到对华的新关税上,自去年2月以来主要有两块。一块是“芬太尼关税”,当时给中国的税率定了10%;另一块是所谓的“对等关税”,先只收了10%,剩下的24%暂缓执行。美国行政令里也说了要“尽快停止征收”,既然判决下来了,那么中美之间的那部分也自然跟着取消了。 那之前那些非法收上去的钱怎么办?去年开始收的这两类IEEPA税已经将近一年了。按照道理讲,这裁决出来后美国的进口商是有权申请退税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史晓丽告诉大家一个常识:虽然最高法院的判决和政府的行政令没直接说退不退钱,但按照美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商只要提出来就能退。实际上这些钱最后还是压在自己企业和消费者头上。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算过一笔账,哪怕到了2025年这前11个月里整体加税的情况下,外国出口商负担的最高比例也才14%左右,这说明大部分钱其实都是美国老百姓掏的。 接下来大家还得琢磨琢磨:美国以后还能不能再拿IEEPA当借口到处加税?现在看这条路是堵死了。最高法院直接说了,收税收关税的权利是国会的活儿,IEEPA虽然给了总统点特权用来处理特殊威胁的紧急情况,但没说能在和平年代随意单方面加税。多数法官还搬出了“重大事项原则”,强调只要涉及大钱或者大政治影响的事儿,必须得有国会的明确授权才行。 以前美国一直说即便不用IEEPA了还可以换个马甲去加税,比如拿《1930年关税法》《1962年贸易扩展法》或者是《1974年贸易法》来做文章。这次行政令里用的就是《1974年贸易法》。但这招也有隐患:这些法律规定的条件特别苛刻,要是强行用它来代替IEEPA加新税的话,不仅会伤美国自己企业和消费者的心,还可能招来新的官司浪费司法资源。而且越是乱加税代价就越得自己掏腰包。 再来说说这个所谓的“临时关税”是咋回事?美国这次用的是好久没用的第122条规定,理由是要“根本上解决国际收支失衡”。其实法律上判断失衡的标准很复杂,光看货物贸易逆差不行还得看资金流动和服务贸易等整体情况。就凭美国现在这个状况想达到这个条件很难。熟悉谈判的崔凡也分析说,如果美方想停止或者减点税率,中方肯定会根据情况评估调整;但如果继续换个名头加新税的话,中方肯定也会研究对策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