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小禾喜欢某明星,用妈妈的账号在App上买了两张演唱会门票。后来因为时间冲突,小禾两次申请退票都被平台拒绝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认定小禾跟平台签的合同无效。法院说,小禾当时才14岁,买演唱会门票这种娱乐消费超出了他的正常范围,所以他和平台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而且他妈妈已经明确拒绝追认,所以这个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平台不能拿合同条款来拒绝退款。 小禾说他自己买了门票,法院结合演出内容、他的年龄和妈妈的情况也认定确实是他自己买的。法院还觉得,小禾是个初中生,平时消费都很普通,这次花的钱有点多。演唱会属于娱乐性质,跟日常用品不一样。孩子可能不懂这种消费的后果。所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平台不能只按条款办事。 那退钱的事怎么解决呢?法院说小禾的家长也有责任没管好钱,没管好孩子消费。平台也没做好身份识别,没让监护人同意。最终判决平台退给小禾一部分钱。为了让平台以后做得更好,法院还给他们发了司法建议书。平台也回话说会更谨慎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纠纷,优化流程保护好大家的利益。更多详细消息可以去北京日报App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