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制度还需要规范

2017年8月,海南临高县的杨成杰因为孙子受到同村醉酒男子的暴力威胁,拿着钩刀去制止侵害,结果把对方打成了轻伤。这种在别人看来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后来却在一审和二审中都被判了故意伤害罪,还要坐8个月牢。直到2022年再审的时候,检察院才认定这是正当防卫,杨成杰不用负刑事责任。这样的情况让大家看到,基层司法在判断防卫是不是过度的时候,有时候跟老百姓心中的公正观念不太一样,这也说明司法在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时候还需要好好规范一下。 从一开始判错到最后改判,这中间差不多花了六年时间。分析发现,最开始审理的时候,没有好好考虑到侵害行为来得很突然、很暴力,还有防卫当时的情况很紧急,导致没把正当防卫的条件给说清楚。到了国家赔偿这个阶段,大家争论最多的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该给多少,还有怎么追究当初判错案子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说法,精神抚慰金通常不能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50%。按照这个标准,法院这次定了5.7万元抚慰金,跟当事人想要的100万元差得很远。这个差距不仅是因为司法对损害后果的看法不一样,也显示出国家赔偿制度在精神方面帮人解脱痛苦的能力还是不够。 案件改判和赔偿决定出来了,说明司法系统通过监督程序自己纠正了错误,这能增强大家对法治程序的信心。不过当事人对赔偿的钱数和追究责任的进展还是不满意。这提醒司法机关不光要关注纠正错案本身,还要关心它带来的后续影响:钱能不能真正让当事人心里好受点?怎么消除错案带来的不好名声?海南两级法院已经通过开会、贴通告等方式帮当事人恢复名誉了。但怎么更系统地消除这种负面影响,还得靠制度上的探索。 为了完善防卫认定标准和赔偿救济机制,最近几年我国司法机关发了不少指导性案例,把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搞得更细了。这次杨成杰案改判就是这种政策导向的结果。下一步可以把防卫情节的审查放到侦查和起诉阶段更早的时间点去做,减少先把人抓起来这种做法对当事人权利的损害。在国家赔偿这块儿,得综合考虑关了多久、对社会影响大不大这些因素,想办法弄出一套更符合实际情况的精神损害评估办法。同时要把错案责任追究的过程搞得更透明一点,让大家都能看到谁该负责。 虽然这个案子已经终审结束了,但它给我们的启发不止于这个案子本身。民法典已经出来了,老百姓的权利意识也提高了,司法实践得更敏锐地回应大家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一方面要通过培训法官、指导案例来让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更统一;另一方面国家赔偿制度可以参考民事侵权赔偿里的灵活处理方式,让精神抚慰更合理、更有说服力。只有把“权利救济”和“司法纠错”看得一样重要,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层目标。 从一开始坐牢到后来拿到赔偿的曲折过程中杨成杰经历的一切,既是我国司法体系不断自我完善的见证,也反映出法治细节上还有需要打磨的地方。正当防卫制度怎么落地、国家赔偿标准怎么优化、错案追责怎么透明化……这些看起来很专业的问题实际上关系到每个人的安全感和对法治的信任。司法正义的实现不光是把判决结果改过来那么简单,更在于能不能用救济机制抚平当事人的伤痛、重新树立大家对法律的信任。这次终审判决并不是终点,而是推动制度变得更周全、更有人情味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