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构建赛教融合实践育人体系

问题:法治建设进入纵深推进阶段,司法实践对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需求更加迫切。

与之相对,传统法学教育中仍存在“重理论讲授、轻情境训练”“课堂与职业场景脱节”“实习与研究割裂”等现象,导致学生在证据思维、文书表达、庭审组织、合规研判等关键能力上提升不均衡,人才培养质量与岗位胜任力之间存在结构性差距。

如何把分散的实践环节串联成链、把知识学习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法学教育改革需要破解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方面,法律职业实践更新快、场景复杂度高,单一课堂训练难以覆盖真实业务的时间压力、沟通协作与程序规则;另一方面,实践教学资源往往呈碎片化配置,竞赛、实习、论文、案例库建设之间缺少系统统筹,导致学生“练什么、怎么练、练到什么程度”缺乏一致标准与持续反馈。

此外,指导力量与保障机制不足,也容易使竞赛停留在“少数学生的活动”,难以形成面向全体的能力培养通道。

影响:针对上述痛点,山东政法学院将高水平学科竞赛定位为撬动实践教学改革的关键引擎,通过赛教融合推动实践育人结构性重塑。

学校从顶层设计入手,把竞赛深度嵌入人才培养方案与实践教学体系,配套制定制度规范,明确竞赛育人定位、组织流程与保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并将指导成效与竞赛成果纳入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激发学院与教师参与的内生动力。

由此,学科竞赛实现从“选择性活动”向“体系化育人关键环节”的转变,带动实践教学由点状突破走向系统升级。

在能力锻造方面,学校把竞赛打造成综合素养训练的高强度平台,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队,推动不同知识结构与思维方式在真实议题中碰撞融合;同时引入校内学术骨干与校外实务专家共同组成指导力量,形成理论与实践互证的指导格局。

围绕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等竞赛,学生在备赛—参赛的完整周期中接受程序规则、证据推理、表达论证与职业伦理的综合训练。

更重要的是,竞赛前沿议题在教师指导下进一步深化,能够转化为毕业论文选题与研究成果,实现实践问题驱动学术研究、学术研究反哺实践能力的联动提升。

在基地支撑方面,学校依托与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共建的实践教学基地,为竞赛提供真实案例与职业场景的验证通道。

实践基地不仅承担常规实习功能,更成为竞赛项目孵化、案例研讨、技能演练的前沿阵地:一方面,学生可将竞赛方案放入真实环境中检验可行性,完善程序路径与风险评估;另一方面,基地中的鲜活问题也反向激活竞赛选题,推动训练内容紧贴法治实践脉搏,提升方案的专业度、可操作性与职业适应性。

通过“赛场”与“现场”的互动,实践教学基地实现从实习场所向创新能力孵化器与验证场的功能跃升。

对策:围绕“课程学习—竞赛实训—基地实习—毕业设计”全链条,学校以学科竞赛为纽带构建实践育人闭环,推动融合共进。

一是用竞赛需求与成果反哺课堂与资源建设,促进案例教学库、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持续更新,使教学内容更具前沿性与挑战度;二是通过专项培训、系列讲座拓展学生行业认知与问题视野,提升对法律职业规范、行业发展与治理需求的理解;三是在毕业实习阶段引导学生延伸竞赛课题、参与真实项目,在更高强度的任务中实现能力再淬炼。

通过持续循环的训练—反馈—再训练机制,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与职业素养实现协同发展、螺旋上升。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面向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法学教育改革关键在于把人才培养从知识传授转向能力生成,从单一课堂转向多场景协同,从阶段性实践转向全过程育人。

以竞赛为牵引的赛教融合模式,既能通过标准化训练提升教学可评估性,也能通过真实问题推动教学内容迭代,有望为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

下一步,随着校地协同与实务资源进一步汇聚,竞赛成果向课程资源、研究成果与实践项目的转化通道有望更加顺畅,培养体系的社会服务功能也将进一步增强。

山东政法学院的探索实践表明,将学科竞赛作为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的突破口,系统整合各类育人资源,能够有效提升法治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这一模式对推动高等法学教育转型发展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面向未来,如何进一步深化赛教融合机制、拓展实践育人平台、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仍需持续探索。

只有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输送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实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