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强化招聘诚信义务保护劳动者权益

当前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主要规范劳动合同成立后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对从录用通知到正式签约这个关键阶段的约束仍显不足。随着人才流动加快、就业形态更加多元,劳动者往往会基于企业的录用承诺作出离职、搬迁等重要决定。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中,约15%涉及招聘环节纠纷,较五年前增长近三倍。 本案中,张某在收到载明岗位、薪酬等核心条款的录用通知并予以确认后,从原单位离职,却遭遇企业单方反悔。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但依据《民法典》第500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已构成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值得关注的是,判决将“职场惯例”纳入裁判考量,认定格式条款中“需经最终确认”的表述,不能成为企业规避诚信义务的理由。 录用承诺被随意撤回,不仅会导致劳动者出现职业空档并产生直接经济损失,也会削弱劳动力市场的信任基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指出,部分企业为应对用工波动采取“超额招聘”策略,本质上是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若此类做法扩散,将加剧就业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与“稳就业保民生”的政策导向相悖。 针对这一短板,司法系统正通过多种方式完善治理:一是以典型案例明确裁判规则,目前北京、上海等地法院已参照本案要旨作出类似判决;二是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例如人社部门试点“招聘诚信档案”,对多次违约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引导企业优化人力资源管理,鼓励通过责任保险等方式分散合规风险。全总法律工作部透露,正研究制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拟将招聘诚信纳入重点监督范围。 从发展角度看,此案判决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人才战略相呼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表示,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型的关键时期,司法对缔约责任的明确,既保护了劳动者权益,也促使企业从单纯“控制用工成本”转向“投入人才价值”。据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修订《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拟增设招聘环节的专门条款。

就业是民生之本,诚信是市场之基;招聘环节的一纸承诺,承载的不只是岗位匹配,更是劳动者对生活安排的信赖与期待。通过典型案例划清规则边界,把诚实信用原则落实到“入职之前”,既能为劳动者托底,也能帮助企业建立用工信用、增强市场信任。让守信成为常态、让毁约付出代价,才能让就业更有温度、发展更可持续。